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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确定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4-03-31 浏览量:1885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和2007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部署,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创建单位自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评估推荐,专家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医院等84家单位为2013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见附件)。示范单位称号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希望各示范单位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军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注重推广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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