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医院《不建议投稿杂志名单》的通知

各科室,各科研人员:
2020年9月1日起国家实施《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第19号令),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2021年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1〕7号),体现了国家对科研诚信管理的要求。
为加强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医院设立科研论文《不建议投稿杂志名单》,并执行纳入到《不建议投稿杂志名单》的科研论文,医院不报销版面费,不予以绩效奖励,并将以下9种杂志纳入第一批目录,分别为:
1、Oncotarget
2、Tumor Biology
3、Cellular Physiology and Biochemistry
4、Medicine
5、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Medicine
6、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Pathology
7、Oncology Letters
8、Oncology Research
9、European Review for Medical and Pharmacological Sciences(ERMPS)
注:以上9种杂志的科研论文在申请浙江大学各类人才、学生硕博导师的支撑材料上均不予以认可。
同时,本着维护学术诚信,保障学科健康发展的理念,医院将不定期把“中科院及部分兄弟院校的预警期刊名录”纳入《不建议投稿杂志名单》,并建议医院科研人员审慎选择成果发表平台,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纳入到第一批《不建议投稿杂志名单》自2021年5月1日后,投稿“不建议投稿杂志”的论文,不予报销版面费,也不予以绩效经费的支持。
科研部 图书馆
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
附:中科院“预警期刊名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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