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感冒患者不宜自己选择用药?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量:1263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感冒是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感冒的药品很多,患者自行购药、自我用药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的感冒患者都适合自我药疗,以下感冒患者就应在医师指导下选择用药。

        (1)体质虚弱、易反复感冒者:这类患者由于平素体虚,机体抵抗能力相对较弱,以致反复感冒,缠绵难愈,其诊治与常人感冒有别,不宜自行选药,应去医院就诊;

        (2)感冒病情重或感冒病程中出现并发症者:感冒病情较重,如患者发热明显,高热不退,或咳嗽咯痰明显,或伴有胸痛喘息等症状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慢性疾病患者感冒:患有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肾病、糖尿病、上消化道溃疡等慢性疾病的患者感冒时,应咨询医师或去医院就诊。因为,一些慢性病在感冒时,易加重原有疾病或诱发新的疾病,也可因药物选择不当而产生副作用,导致原有病情加重。

        (4)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感冒:儿童感冒常伴有高热,病情变化比较快,还可合并肺炎、病毒性心肌炎等症,此外,由于儿童年龄、体重差异较大,服用剂量不易掌握,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老年人的机体代谢缓慢,且抵抗力下降,易发生合并症,并多伴有一些慢性疾病,也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由于其特殊生理情况,用药均应慎重,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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