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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 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量:3058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委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创新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促进各项人才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为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实现“病有良医”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卫生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医学发展、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人才队伍。到2020年,委属单位引进100名左右符合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高层次卫技人才,其中符合《杭州市卫生局加强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170号)规定条件的业务骨干及学科带头人20名以上,柔性引进“钱江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0名以上;培育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人才入选浙江省151、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计划。

       切实履行市委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城市国际化,优化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组建100名左右医疗保健顾问队伍,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根据人才及团队分类界定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补助政策,结合《杭州市卫生局加强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170号)的人才待遇相关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实行以下资金补助和服务保障。

       1.资金补助

       对《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下同)B类人才,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附件2,下同)的予以100万元购房补贴,市人才战略专项资金给予8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C类人才,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予以80万元购房补贴,市人才战略专项资金给予8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D类人才,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予以60万元购房补贴,市人才战略专项资金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以上的B、C、D类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和补助资金,用人单位分别按1:1和1:2比例配套。

       对E类人才,且现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及以上三级医院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3年以上的,市人才战略专项资金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对补助资金按1:1比例配套(其中,符合担任科主任3年以上条件者,用人单位对补助资金按1:2比例配套);对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E类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绩和学科发展需要,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予以5年租赁住房保障,除了由政府提供租赁房按评估价40%支付租金或允许自行租房按1200元/月予以补贴以外,由用人单位再按不超过1800元/月标准予以补助。

       引进特别优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卫技人才,经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补助。

       2.生活服务保障

       A、B、C类人才子女在市区就读,由市卫计委会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妥善安排。A类人才参照享受杭州市一级医疗保健待遇,B、C类人才参照享受杭州市二级医疗保健待遇,D类人才参照享受杭州市三级医疗保健待遇。对在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等级的B、C、D类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给予车牌上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家属就业问题,消除人才后顾之忧。

       (二)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深入实施钱江特聘专家计划,经申报选聘的专家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对直属单位柔性引进的业内知名专家担任技术顾问,经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资助。积极组织直属单位实施“115”国外智力计划,大力引进国外智力人才和项目。

       (三)加强人才平台建设。注重发挥新建医院在招才引智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直属单位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工作,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优秀中青年人才。以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为载体,认真组织人才需求和项目对接,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大对留学回国人才的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育培养。依托国家卫计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卫计委卫生领军人才等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结合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重点学科(专科)和科研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推进卫生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深化实施“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卫生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进一步开拓卫生计生管理干部视野,定期组织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及青年骨干到国外培训进修,提升管理素质。

       (五)落实对全市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政策及有关服务工作。组织选拔100名左右优秀医生担任健康顾问,为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积极推进国际医院建设和引进国外优质医疗资源工作,扩大与国外医疗机构的联合办医、联合科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在有条件的市属医院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专病中心、国际远程会诊中心,积极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优化人才工作机制。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实践党管人才原则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人才问题,注重发挥协调机制,形成人才工作合力。着力强化人才工作规划布局,精心开展“十三五”杭州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子课题研究,加强对卫生人才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卫生人才工作的新跨越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建立卫生人才统计预测机制,定期对卫生人才队伍情况调查摸底,做好人才数据测算及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各类人才信息库,重点建好高层次人才库和中青年人才库,为发挥人才作用提供基础性、先导性保障。

       (二)充分发挥单位用人主体作用。委党委将人才工作目标列入直属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直属单位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委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帮助解决引进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积极为引进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2015〕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人才战略重要性,把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构建良好的人才环境。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工作,优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结合医药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荣誉的激励作用,为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住房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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