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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住院实名制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量:2174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岁的患儿晴晴,近三年都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令人费解的是输入晴晴的身份证号会“跳出”三个不同的名字:张晴晴、李晴晴、张李晴。一问父母才弄明白,第一次跟爸爸一起来看病的,就随手写了“张晴晴”;第二次和妈妈来看病,写了“李晴晴”;有次跟外婆来看病,外婆就写了孩子真实的名字“张李晴”,一个身份证号,三张就诊卡,三个名字。

 

       面对这样的情况,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盛文彬说,这其实对孩子的病情监测很不利,病人的既往史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少走弯路、少做检查节约时间,特别是一些慢性病、急病重病,有效的既往疾病史有利于疾病的快速诊断与治疗

 

 

        为落实国家卫计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文件,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号源管理,构建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定于2017年6月15日(下周四)开始实行实名制就医,试运行从住院诊疗开始,逐步推广到门诊、急诊。试运行成熟后开始正式实施。

 

        1.  2017年6月15日起请患者携带身份证明前往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医院将要求患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复印件,影像件),并登记。携市民卡、医保本及医保卡,或已实名认证健康卡就诊的患者,按原流程就诊


        2.  试运行期间,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填写身份信息的患者,请在出院结账前携带患者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复印件,影像件)至住院结账处完成身份证信息绑定后,方能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3.  试运行期间,确需住院治疗的无身份证明的患儿需填写《患儿身份信息登记表》,绑定监护人身份证后,至住院处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4.  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范围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医保本及医保卡、市民卡、出生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证等。
 

        5.  2017年7月1日起,需开具诊疗证明(含病假证明),调阅复印病历资料需持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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