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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一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列入体检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1 浏览量:10645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我院进行临床质量测评师等5个岗位的公开招聘考试。

    经过笔试、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体检当天空腹前来,随带一寸照一张(底色不限)、黑色水笔一支。

      应届生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推荐表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非应届暂时不需要带任何材料!

以下人员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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