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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必看!】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最新就诊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量:4560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把疾病传播可能性降到最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院近期医疗相关工作安排如下,烦请谅解和配合。


一、全院门诊安排

2月3日(初十)开始全院正式上班。

(一)普通门诊

2月1日(初八)和2月2日(初九)按周日门诊排班。

(二)临时停诊科室

1. 即日起,耳鼻咽喉科、眼科、感染科、口腔科门诊停诊。

2. 2月1日(初八)起,呼吸内科专家门诊停诊。

以上暂停门诊的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变化,另行通知。开放门诊详情可咨询:0571-56006600。

(三)调整科室

1月31日(初七)起,呼吸内科普通门诊搬到3号楼1楼原全科门诊处,全科门诊搬到3号楼3楼原呼吸内科门诊处。

(四)专家门诊

以当日门诊告示为准。

(五)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可以支付宝搜索栏——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根据界面提供的专科或查找医生,进行肺炎咨询、在线咨询、在线复诊和预约挂号等服务。


二、就诊注意事项

(一)我院实行对来院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防控措施。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请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




(二)就诊请实名,挂号时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

2.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两周内有接触已确诊病毒检测阳性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5.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6.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四)本次就诊如有体温升高(≥37.5℃),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医院发热门诊位于2号楼1楼东面。






    (五)如有呼吸道症状,可以到呼吸内科门诊(三号楼1楼)就诊;如情况危急,可前往急诊科(一号楼1楼)就诊。
    (六)请尽量预约就诊,以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就诊。
    (七)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具有(三)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三、住院探视指南

(一)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或减少探视,建议以电话、微信或其他方式慰问。住院病人建议订餐,尽量减少家属送餐。

(二)来院探视、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三)如有下列情况,请勿来院探视:两周内曾到湖北旅行、居住或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本人两周内有发热、干咳,且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有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四)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建议不超过15分钟),并遵守医院关于探视时间段的规定。医院现阶段探视时间为:上午11:00-12:30,下午16:30-18:00。

(五)每位住院患者至多允许一名家属陪护。


四、关于病案复印

疫情期间现场病历复印暂停,鼓励患者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复印邮寄服务,办法:关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导医台——病历复制,进行病历复印申请,病案室为患者邮寄所需要的病历复印件。


五、如果要乘坐电梯,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不乘坐或少乘坐电梯。

(二)避免拥挤,人多时可等候下一辆电梯。

(三)等候电梯时,发现同行者有咳嗽或发热,尽量避开一起乘坐。

(四)进入电梯间前,应规范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避免在电梯间大声说话或谈笑。

(六)避免用手直接触摸电梯内的物体表面,包括按钮。触摸按钮时,可用肘部或手背部触摸,或垫纸巾触摸。

(七)及时洗手。


让我们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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