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医院医师服务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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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国家要求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让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资源的精神;我院目前第一批互联网医生已经上线;根据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互联网医院可以按照实体医院诊疗费收取咨询服务费,包括特需门诊诊查费的原则:我院目前将互联网医师服务费分为三类(详见附件);根据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浙价医〔2015〕137号 文件精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取消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新增互联网医院服务费特需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互联网医院服务费自主定价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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