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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
电话:0571-56007518
负责人:虞成

科室概况

1. 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需要。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做好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对超出职权范围的工作,应及时向分管院长请示报告,批准后方可安排办理。定期到科室了解情况,经常深入科室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后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负责全院日常泥、木、水、电工维修,装修,房屋大修理项目的全程管理。

4. 负责全院卫生保洁、绿化、广告标识、被服洗涤、废品回收等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的合同管理与质量监督。

5. 负责勤务中心、污水污物处理、太平间、收发室的运行管理。

6. 负责全院房产房改与家属宿舍、进修实习生宿舍、院外房产管理,协助做好职工生活服务。

7. 负责全院的动力保障服务工作,做到水电气安全正常供应。负责后勤设备运行及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健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设备使用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有计划、有措施、有登记,设备常年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医院工作需要。负责节能降耗的规划与实施工作。

8. 负责爱国卫生、人防、院容院貌的经常性管理。

9. 教育科室职工爱岗敬业,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10.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基建办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在分管院长领导下,齐心协力积极完成基建管理任务。

2. 参与医院基建总体规划工作,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当年基本建设规划,向主管部门、计委、建委、规划、土地、消防、环保、审计等机关申请办理立项、施工等手续,并做好新建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3. 组织参与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各项(设计、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对投资额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限额的工程必须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参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与定价工作。

4. 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与施工图纸预算审查,参与组织设计审查工作。

5. 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涉及工作量调整的签证或设计,应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修改通知单,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

6. 收集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统计资料。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结算,以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签字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和“工程结算单”为依据,并经基建管理人员审核签字、经院财务科审核、报院长批准方可支付工程款。

7. 督促监理单位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质量证件或出厂合格证明,组织开箱检验工作,参与设备试车运转工作。

8. 参加工程质量评定,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及其责任,提出补救建议和意见。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工程预检后收尾工作,按期交工并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移交工作。积累与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技术文件、资料,发现不合要求或资料短少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建档、存档。

9. 在质保期内,跟踪产品质量。质保期满后,退质保金,须征求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签署意见。

10. 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争创优质工程的同时创建反腐倡廉阳光工程。

11. 基建管理人员要注重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与法制意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与管理能力。

12.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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