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指南

核医学检查注意事项


1.核医学检查和X线检查一样,有一定的电离辐射,请慎重选择。

2.请您按预约时间准时到核医学科预约登记处安排检查。核医学检查项目种类较多,各种检查要求不尽相同,请按相应检查预约单上的注意事项做好准备,以免耽误检查。

3.年老体弱者应有亲属陪伴。

4.孕妇禁止行核医学检查,如怀孕请务必于预约时告知我科工作人员。

5.避免穿戴有金属钮扣的衣裤及金属首饰。

6.检查所用放射性药物每日由厂家直接集中配送,药物有效期较短,请务必按预约好的时间前来检查,如果因您自身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导致药物失效而无法进行检查时,药费不与退还;取消检查或改期,均请务必于检查前一天1500前通知我科,如取消检查但事先没有通知我科而造成药物浪费时,退款时药费不予退还;注射放射性药物后自行放弃检查者,药费不予退还;

7.ECT检查结果请于检查次日上午10点后到我科预约登记处领取(节假日顺延)PET-CT检查结果请于检查次日下午3点后到我科预约登记处领取(节假日顺延);

8.核医学检查项目较多,各项检查的要求不尽相同,请按相应检查项目做好准备:

  全身骨显像:注射显像剂后至显像期间多饮水多排尿,以利于提高显像质量。

  肾功能显像:请自备饮用水(检查前30分钟需饮水300毫升)。

  心肌灌注显像:注射显像剂后半小时需服用脂肪餐(牛奶、煎蛋、肉包等),请自备。

9.小儿检查另需特别注意:

(1) 小儿进行核医学检查需提前准备好镇静剂,检查当天带到核医学科,请注意镇静剂的使用要听候核医学科工作人员的安排。

(2) 核医学检查需注射放射性药物,检查当天小儿需提前建立好静脉通道。

由于我院没有小儿科,以上事项需要到市一医院儿科预先准备,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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