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检验项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量:18121次
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浙价医〔2018〕114号《关于2018年新增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主要内容精神:根据我省临床医学发展实际情况,新增“粪便钙卫蛋白检测”等17项检验项目;试行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制定的试行价格,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门户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 针对以上文件,浙江省医学会检验分会召集行内专家针对这17项检验项目进行了临床价值以及成本的评估而提出了建议价格。根据以上内容我院结合开展的临床检测项目,将上述17项检验项目价格进行自主定价,价格参照浙江省医学会检验分会的建议价格,现公示如下:
相关阅读
- 11-30 关于新增名医特需门诊公示
- 11-16 关于新增医学美容(口腔正畸)、特需门诊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 04-19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公示
- 04-01 2023年更新自主定价特需项目公示
- 12-16 关于医院自制制剂拟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 11-03 关于多维度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自主定价公示
- 08-14 关于医学美容(口腔正畸)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 05-05 2022年更新自主定价特需项目收费汇总公示
- 01-25 心理治疗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 04-15 2021年更新医院自主定价特需项目汇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