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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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浙医保联发【2021】21号《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心理治疗按照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我院在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预开设心理治疗相关特需治疗,以确实解决相关人员的就医问题。根据文件精神以及临床心理科治疗诊疗的特点并结合同城三甲医院即将开展的价格,我院申请备案临床心理治疗费用:心理治疗:200元/次,心理治疗(主治医生)400元/次,心理治疗(副主任医生):600元/人次,心理治疗(主任医生):800元/人次;具体申请价格详见附件(价格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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