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整形美容项目自主定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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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特需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0】71号、浙价费【2000】10号、浙财综【2000】18号)文件精神,医学美容按照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我院在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已开设医学美容门诊、病房多年,能确实满足大多群众的需求,现因业务量的增加以及新手术的开展,暂需新增新开展项目的价格自主定价以及修订个别项目;公示具体申请价格详见附件(价格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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